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企业家风采
    一、个人简历和说明:
    刘军:男,汉族,1956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高级工程师,现任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党总支书记、董事长。
    主要工作简历
    1974年3月-1977年12月,在河北省晋县槐树乡下乡。
    1978年1月-1989年12月,工作于石家庄市第二印染厂,任教育科干部、车间副主任、分厂副厂长。
    1989年12月-1991年4月,工作于石家庄市绒织厂,任副厂长。
    1991年4月-1993年7月,工作于石家庄市桥东棉纺织厂,任厂长、党总支书记。
    1993年7月-2000年3月,工作于石家庄市第二纺织经编厂,任厂长、党委书记。
    2000年3月-2002年6月,工作于石家庄纺织厂,任厂长、党委书记。
    2002年6月-2004年11月,工作于石家庄常山纺织集团,任董事、副总裁、党委委员。
    2004年12月至今,工作于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任董事长、党总支书记。
    二、主要荣誉、奖励:
    2001年获河北省纺织工业企业管理协会、企业家协会授予“雄鹰奖” 优秀企业家荣誉称号;河北省企业管理协会先进个人称号;
    2001年被市政府评为1998年至2000年度市劳动模范;同年7月被选为石家庄市第七次党代会代表;
    1998年被选为石家庄市第十届市区两级人代会代表;
    2001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2年被评为“优秀共产党员”、“立功党员”;
    2006年在市国资委“一创双争”活动中获得“杰出经营管理者”; 同年,当选为中共石家庄市第八次党代会代表;
    2007年荣获“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优秀企业家” 称号;同年,当选为石家庄市第十二届人大代表;
    2008年荣获“河北杰出企业家”称号;
    2005-2010年连续六年在市国资委业绩考核中,评为“优秀”;
    2009年被评为“石家庄市优秀共产党员”;
    2010年被评为最具社会责任企业家;
    2010年被评为“石家庄市优秀共产党员”。
    三、在企业管理和诚信经营中所取得的突出业绩
    (一)不断开拓创新,赢得集团公司良好信誉和优秀业绩
    石家庄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前身是石家庄市建设投资公司,成立于1998年9月,注册资本为16445万元。刘军同志自2005年任命为市建投集团公司董事长以来,带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全体员工,在市委市政府和市国资委的正确领导下,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他结合实际,对业务工作进行大胆创新,不断拓展经营思路和渠道,一方面全力抓好经营管理,通过进一步加强对资本金项目的管理与整合,大力开展对外融出资业务,积极进行不良债权的收购和处置,确保了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实现良好的经济效益;另一方面加快了对集团公司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在保证正常收益的基础上,以产业升级为重点,努力寻找新的经济增长点,谋划出新型材料和农业产业化等重点项目,努力使集团公司实现跨越发展。刘军同志还精心组织编制了集团公司“十二五”发展规划,力争在“十二五”期间拥有2家上市公司、实现集团公司总资产上百亿元、净资产突破五十亿元、年销售收入实现百亿元、年创利税亿元的目标。
    市建投集团公司经过刘军同志多年来的不懈努力,业务范围由过去的单一进行资本金项目经营管理拓展到资本运营、不良债权收购处置、项目投资、贸易、房地产开发等多个领域,截止至2010年底,注册资金由成立之初的16445万元增加到现在的27亿元,总资产由成立时的500多万元增至65亿元,净资产增加至31.7亿多元。集团公司2008年实现利润303万元,2009年实现利润1042万元,2010年实现利润903万元。在市场经营取得良好业绩的同时,他带领集团公司坚持“以诚为本,以信立企,守法经营”的全方位诚信理念,依法对营业执照进行年检,并按时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经营资料,自觉接受税务部门和审计部门的监督,做到不偷税不漏税,使集团公司具有很高的诚信度。刘军同志不仅在集团公司树立诚信理念,进行诚信经营,也带动控股企业和各子公司信守“诚信是金”的经营原则,使企业整体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信用等级良好。集团公司先后获得了河北省诚信企业、石家庄市五一建功立业奖状、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优秀企业、石家庄市100强企业、精神文明先进单位、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单位、内部审计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先进党总支等多项荣誉称号。
    (二)投身社会公益事业,体现集团公司的社会价值
    企业来源于社会,所以企业发展的最终目标即为“回报社会,为国家和企业做贡献,勇于承担社会责任”。刘军同志在追求企业利润最大化、对投资各方利益负责的同时,不忘做好企业公民,积极承担社会责任和义务,热心参与公益事业。刘军同志连续多年对平山县北冶乡罗汉坪村开展扶贫工作,投入资金6万余元。通过建立核桃种植示范园,实施沼气富民工程等多项举措,使罗汉坪村的生产、生活发生了可喜的变化;在南方雪灾和汶川地震等灾害发生时,刘军同志带头捐款两万余元,并积极交纳特殊党费,同时组织全体员工踊跃参加捐款和义务献血活动,及时向灾区人民伸出援助之手。集团公司先后向灾区人民捐款67.61万元,义务献血30人次;刘军同志还积极参与消除贫困,带领集团公司领导班子成员发挥带头作用,组织全体员工积极响应我市“救助困难职工一日捐”活动,共计捐款总额1.1366万元;关爱弱势群体,多次组织员工为藁城福利院儿童捐书捐衣物等。
    (三)依法诚信经营,注重集团公司诚信管理体系建设
    一名优秀的企业家一定会恪守诚信经营原则,刘军同志在积极推进市场扩张战略的同时,注意做到诚实守信,在对集团公司的经营管理过程中,不断建立健全集团公司诚信管理机制,有效规范集团公司的经营行为。
    一是以“重合同,守信用,规范管理”的诚信经营准则明确集团公司的经营发展方向,刘军同志要求集团公司始终坚持按照《合同法》规定行事,加强对合同履约的管理。多年来,集团公司未发现违法乱纪、违反合同、干扰诚信经营的不良现象,集团公司合同履约率达100%,在行业交往和合作企业中,树立起良好的诚信形象。二是建立诚信经营管理组织,刘军同志在集团公司成立了“诚信管理”领导小组,并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同时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整个集团公司的诚信管理工作,形成了以董事长领导为主,办公室为辅,各部门积极配合的诚信管理体系,提供了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三是借助制度把诚信文化观念渗透到管理过程中,刘军同志以集团公司的工作实际和工作特点为出发点,组织有关部室先后制定出《职工诚信守则》、《员工行为规范》等一系列诚信管理规章制度,确立公正合理的诚信奖惩机制,健全了长效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员工诚信档案,并严格进行考核,为集团公司的持续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四是对外部的诚信履约,刘军同志一直将集团公司对社会的诚信自律放于首要位置,作为开展一切工作的基础,要求员工遵守职业道德准则。五是进行职业道德管理,刘军同志在集团公司组织的各项学习培训中,首先强调执业道德,要求员工按照“守法、诚信、公正、科学”的准则执业,维护国家荣誉和利益。
    诚信是社会和企业持续发展的基石,是企业家的立身之本。刘军同志在集团公司深入开展诚信企业建设活动,始终坚持“以诚信求生存,靠创新谋发展”,树立起诚信企业家的良好形象,集团公司依托诚信经营,业绩也在逐年攀升,为打造繁华舒适、现代一流省会城市做出了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