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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中国信用商务网【官方网站】 · http://www.ccbn.org.cn     发布时间:2021/4/6

商建函〔2021〕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商务主管部门、党委宣传部、网信办、高级人民法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牵头部门、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广播电视局、外汇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有关地方贸促会,中国银行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有关地方企业联合会、商业联合会、消费者协会、连锁经营协会: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2021年10月,商务部、中央宣传部等19部门和单位继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2021年全国诚信兴商宣传月的活动主题是:“讲好诚信故事 弘扬诚信文化”。
    二、宣传内容
    (一)宣传贯彻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指示精神;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关于“完善诚信建设长效机制”和五中全会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重要部署;宣传贯彻《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新时代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意见》《建设高标准市场体系行动方案》等重要文件。
    (二)宣传重信守诺的诚信文化。继承发扬中华民族重信守诺的传统美德,弘扬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诚信理念、诚信文化、契约精神,树立正确价值观导向,推动各行业各领域形成诚信公约,有效促进个人诚信和商务诚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水平。
    (三)宣传诚信兴商、诚信为本的经验做法。通过诚信兴商典型案例的广泛征集,有效调动社会各方参与积极性,充分发掘本地、本行业承载的丰厚商贸诚信文化资源,总结交流和广泛宣传各地、各部门在推进商务领域诚信体系建设方面的经验做法,展现新时代中国商人守信践诺、以诚立身的精神风貌,激励企业和个人更好地讲诚实、守信用。
    三、活动安排
    (一)“诚信兴商十大案例”征集和遴选。4月至6月,各地、各部门重点开展诚信兴商典型案例征集,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牵头做好案例推荐工作。7月至8月,中央广播电视总台通过新媒体渠道开展典型案例的集中展示。商务部会同相关部门开展“诚信兴商十大案例”遴选工作。
    (二)“诚信兴商宣传月”启动仪式。商务部、中央广播电视总台会同其他部门联合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发布“诚信兴商十大案例”,推介2021年“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举办典型案例展览,讲述案例故事,展示诚信风采,鼓励诚信经营,弘扬诚信文化。将“诚信兴商十大案例”优先推荐为“诚信之星”。举办小微企业信用融资研讨活动。
    (三)“司法公信”主题宣传活动。最高人民法院组织全国法院收集整理消费领域的典型审判执行案例,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智慧执行”APP向社会公开,营造守法光荣、违法可耻的社会氛围。
    (四)“信用交通”主题宣传活动。交通运输部指导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有关机构等,开展“信用交通”系列宣传活动,宣传“信用交通”惠民便企兴市,推广守约观念。在交通运输部门户网站和“信用交通”网站上开设宣传专栏,加强政策解读、开展典型宣传。
    (五)“诚信经营激发文旅市场活力”主题宣传活动。文化和旅游部宣传诚信典型案例,推广信用在文旅行业的场景应用,强化示范效应,鼓励文旅行业提升服务质量,推动行业全面恢复和高质量发展。
    (六)“着力构建安全、诚信的进出口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海关总署组织视频会议、印发宣传手册、走访重点企业,宣介《海关认证企业标准》等信用管理制度和海关AEO国际互认便企措施。通过“中国海关信用管理”、海关12360热线、微信平台等渠道,加大进出口领域诚信宣传力度。
    (七)“依法诚信纳税”主题宣传活动。税务总局组织各地税务机关通过官网、报刊、办税服务场所、纳税人学堂、微信、微博等,宣传纳税信用管理的政策规定和典型案例,提升纳税人遵从税法的意识,促进依法纳税。
    (八)“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主题宣传活动。市场监管总局在网站、新媒体平台组织“诚信兴商宣传月”线上宣传,开展“放心食品超市自我承诺”活动,加强对零售端的信用指引,引导经营者增强主体意识、诚信守法经营。组织开展儿童和学生用品、老年人用品经营者产品质量承诺活动,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切实维护消费者权益。
    (九)“诚信兴商、金融相伴”主题宣传活动。中国银行依托“惠如愿”普惠体系,对商业信用记录良好的企业客户提供“线上+线下”一揽子金融服务方案。创新产品服务,结合差异化场景及区域特色,推出“中银商信贷”等特色金融服务。依托“中银e企赢”平台,为诚信兴商企业提供全球供需对接服务,协助地方政府打造招商引资引智新渠道。
    (十)“诚信赢未来、贸易新发展”主题宣传活动。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在中国贸易报和有关活动平台网站传播推广典型案例经验,开展国际贸易、服务贸易企业诚信经营承诺活动,宣贯诚信标准、倡导诚信服务、加强诚信自律。
    (十一)“全国企业诚信建设”主题宣传活动。中国企业联合会推广先进经验, 树立诚信典范,弘扬诚信兴商正能量。通过中国企业诚信网宣传国家信用政策法规,普及企业诚信建设管理知识。
    (十二)“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主题宣传活动。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守护安全、畅通消费”为重点,开展消费教育引导,发布消费提示警示。加强消费动态实时监督,推进线上线下投诉渠道建设,完善消费投诉和解机制,提升投诉受理和处理能力。
    (十三)“扶持中小生产企业提升市场能力计划”主题宣传活动。中国连锁经营协会组织实施“扶持中小生产企业提升市场能力计划”,推广以诚信、品质换市场的营商理念。开展“安心消费”消费者健康科普公益宣传,正向引导消费理念和习惯。开展行业“邻里节”活动,打造便民利民的社区生活中心,弘扬互信互助的优良传统。
    四、有关要求
    (一)加强统筹协调。各地商务主管部门要加强活动的统筹协调,有效整合各部门资源,组织专项经费,保障活动效果。按照“方案统一、标识统一、主题统一”的要求,牵头推进宣传月活动有序开展。严格遵守疫情防控要求。
    (二)组织案例征集推荐。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调动商协会等各方积极性,做好典型案例的征集和推荐工作。对企业和个人开展信用核查,保证案例的真实性和典型性。各地各部门不得向申报企业或个人收取任何费用。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推荐典型案例不超过2个,推荐截止日期为6月30日。
    (三)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典型案例特点和自身实际,加强与各类主流媒体、行业媒体、新媒体等合作,开展丰富多样的线上线下宣传,增强宣传的针对性和有效性,传播正能量,切实让消费者在守信经营的消费环境中增强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四)做好活动总结工作。各部门、各省级商务主管部门要及时总结宣传月活动的成效和经验,总结材料及电子版请于11月10日前反馈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宣传月期间开展的各项活动,统一使用“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标识,可在scjss.mofcom.gov.cn下载。


    联系人: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罗雪莹  桑盼盼  王浏毅
    电  话:010-85093681、85093691、85093703
    传  真:010-85093681
    邮  箱:sangpanpan@mofcom.gov.cn
    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长安街2号商务部市场建设司


    附件:2021年“诚信兴商十大案例”推荐表



 商务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最高人民法院        国家发展改革委        交通运输部
文化和旅游部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广电总台
外汇局        贸促会        中国银行
企业联合会        商业联合会        消费者协会
连锁经营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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