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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贯彻《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座谈会在京召开
2026年4月25日,由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信用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中企研信用工作委员会”)主办的学习贯彻《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座谈会在京召开。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副会长兼信用工作委员会主任委员刘续浩,中企研信用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中国盐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副总经理黄伟,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研究员、全国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长周莉,北京信用协会名誉会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专家委员会信用管理师专业委员会主任林钧跃,中企研信用工作委员会首席专家、中国人民大学教授吴晶妹,中共中央党校(国家行政学院)教授、政治和法律教研部民商经济法教研室主任王伟,首都师范大学信用立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中国企业信用指数专家薛方,北京国富泰信用管理有限公司业务总监王媛,全国企业采购交易供应商信用认证评价系统技术负责人林竹盛,北京黑龙江企业商会党委委员、副会长李锦山,中企研信用工作委员会委员、北京市社会信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常务副秘书长张金波,以及部分中央企业代表和信用服务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中企研信用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刘栋栋主持会议。
信用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2026年3月29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这是继2025年《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之后,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域的又一重要纲领性文件。《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制度框架,强调更好发挥公共信用评价结果的基础性作用,推动公共信用评价和市场化信用评价相互融合,逐步形成统一的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实施方案》的出台,标志着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进入了一个体系化、规范化、融合化发展的全新阶段,对于构建全国统一大市场、优化营商环境、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深远而重大的意义。
刘续浩在致辞中表示,构建统一、规范、科学、有效的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不仅是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的内在要求,也是降低市场交易成本、防范化解风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的迫切需要。做好企业信用评价工作,要坚持三个方面:一是坚持政策引领,深刻领会《实施方案》的核心要义;二是坚持标准先行,加快构建科学规范的信用评价标准体系;三是坚持应用导向,切实发挥信用评价的实效性。
周莉以《统一公共信用评价,深化双向协同融合——擘画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新蓝图》为题,从标准化视角对《实施方案》作了详细解读。《实施方案》以“五个统一”为核心,全面规范公共信用评价,包括统一制度框架、统一信息采集范围、统一评价核心规则、统一结果公示与应用、统一管理权责分工。公共信用评价与市场化信用评价应双向赋能、协同融合,构建“政府规范引领、市场专业赋能”的企业信用评价新格局。
林钧跃以《抓住政策红利,优化企业信用管理和诚信体系建设工作》为题,从企业信用管理视角对《实施方案》作了详细解读。公共信用评价是政府提供的企业“合规体检”,是企业生存的“底线”,具有法定强制力。企业应充分利用统一公共信用评价和行业信用评价,提升诚信管理水平和信用风险防控能力。同时,应规范市场化信用评价机构,推动公共与市场信息融合,优化企业信用管理系统,积极争取守信激励政策红利。
吴晶妹以《用好公共信用评价,激活市场化信用评价》为题,从实践操作视角对《实施方案》作了详细解读。《实施方案》构建了“一体两翼、双轮驱动”的政策框架,二者融合才能真正激活信用经济的潜力。企业应主动查询和运用公共与市场化信用评价结果,守牢合规底线,提升信用等级,将信用转化为核心竞争力。信用服务机构应坚守合规底线,深化“双评”融合,拓展应用场景,强化技术创新,推动信用评价精准化和价值化。
王伟以《企业信用评价的法律规制》为题,从法律规制视角对《实施方案》作了详细解读。总体立法思路应平衡公益与私益,确保评价科学公正、权利救济充分。公共信用评价应遵循标准公开公平、程序正当透明、权利救济充分的原则,不得假借公共信用评价之名,违规设置准入门槛或实行地方保护。市场化信用评价则应坚持契约性、交易性和市场性原则,构建信用权体系,保障知情权、异议权、修复权等合法权益。
薛方以《锚定与标尺:信用评级机构助力央企高质量发展》为题,从信用评级机构视角作主题分享。《实施方案》实现了信用评价从“主体评价”到“穿透式评价”的跃升,信用正从监管工具升维为生产要素。建议信用评级机构应从战略锚定、发展标尺、风控赋能、生态共建四个维度发力,推动央企从“规模扩张”转向“合规前提下的高质量发展”,助力构建“信用监管+信用资产”双驱动路径。
王媛以《数据场景双驱动,服务征信业高质量发展》为题,从征信机构视角作主题分享。作为征信机构,一是要从顶层设计上深度参与企业信用综合评价体系建设,推动公共信用与市场化信用融合落地;二是要从技术路线上加快可信数据空间、高质量数据集、数据资产化、跨境信用服务能力升级;三是深耕重点行业和特色场景,构建三位一体信用生态。发挥信用、数据、场景的三大价值,以数据场景双驱动,服务征信业高质量发展。
林竹盛以《央国企采购供应商信用评价的实践与思考》为题,从供应商信用评价视角作主题分享。供应商信用评价通过对供应商的信用状况进行评估,确保选择可靠的供应商,降低采购风险,保障合法权益。通过评价结果,可以将供应商分成不同类别,针对不同类别的供应商采取不同的管理策略,有助于优化和管理供应商关系。建议共同推动评价结果在采购、管理、监督等环节的实际应用,形成从评价到使用的完整链条。
本次会议还组织了《企业市场化信用评价要求》团体标准立项评估,经过标准起草组汇报、立项评估专家组质询,最终通过标准立项,并形成了立项评估纪要。该标准给出了企业市场化信用评价的基本原则,规定了评价组织、评价方法、评价指标、等级分类、评价流程、结果应用、动态管理等要求,对于规范企业市场化信用评价行为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本次会议深入解读了《实施方案》的政策内涵与实践路径,内容丰富、观点深刻,既有顶层设计的宏观解读,也有落地实践的案例分享;既有法治化的制度保障,也有标准化的技术路径;凝聚了共识、明确了方向、也增强了信心,为提高企业对信用评价的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助力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注入了信用力量。
来源:中国企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