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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政务诚信根基 赋能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协同发展
2026年1月20日,由中国发展改革报社期刊事业部、中国电子商会企业信用管理办公室联合组织的信用会客厅——“十五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研讨会首场活动在北京举行。本次会议邀请十余位信用领域专家学者,围绕政务诚信建设面临的问题挑战与对策建议展开深入研讨。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信用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刘栋栋应邀出席会议并作主题发言。
以下是刘栋栋的发言内容: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为“十五五”时期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擘画了蓝图、指明了方向。全会明确提出的“六个坚持”重要原则,是指导未来一段时期高质量发展的根本遵循。其中,“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的原则,深刻揭示了新时代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核心要义。全会强调要“构建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经济秩序”。这一部署,不仅是对经济工作的要求,更是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尤其是政务诚信建设提出了更高标准、更严要求和更清晰路径。
市场经济本质上是信用经济,法治经济。一流的营商环境,其基石在于社会信任,而社会信任的“第一支柱”在于政务诚信。政府守法守信,是“有为政府”的应有之义,也是“有效市场”得以顺畅运行的前提保障。政务诚信直接关系到政策预期的稳定性、政府公信力的牢固性、行政效率的可预期性以及市场主体投资兴业的信心,是连接“有为政府”与“有效市场”的关键纽带,对于形成既“放得活”又“管得好”的良性经济秩序具有决定性影响。
展望“十五五”,政务诚信建设既面临前所未有的战略机遇,也面临诸多深层次的挑战与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制度执行的稳定性与连续性。如何确保各项政策,特别是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政策,在制定、执行、调整过程中保持稳定、透明、可预期,避免“新官不理旧账”“政策朝令夕改”等损害政府诚信的现象。
二是承诺履行的法治化与刚性约束。政府在招商引资、合作协议、民生承诺等方面的履约践诺机制有待进一步健全,司法、审计、社会监督等对政务失信行为的约束力需持续强化。
三是数据共享与信息壁垒的破解。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数据共享与业务协同仍需深化,信息孤岛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监管效能和公共服务效率,也对构建全方位的信用监管提出了挑战。
四是新型监管与包容审慎的平衡。在数字经济、平台经济等新业态蓬勃发展的背景下,如何构建与之相适应的、基于信用的新型监管机制,做到既鼓励创新又防范风险,对政府治理能力提出了新的考验。
五是基层治理与公信力建设的“最后一公里”。基层政务服务的规范、透明、高效水平直接影响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是政务诚信建设的末端和关键环节。
针对这些问题与挑战,为更好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推动“十五五”时期政务诚信建设迈上新台阶,助力形成“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第一,以法治固根本,夯实政务诚信的制度基石。在“十五五”规划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专项规划中,进一步明确政务诚信建设的法律地位、基本原则和核心标准。推动完善政府守信践诺、政务诚信评价、失信责任追究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或制度规范。将政务履约和守诺服务纳入相关考核体系,强化制度的刚性约束。
第二,以公开促规范,提升政务运行的透明水平。全面深化政务公开,特别是涉及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社会公益事业建设等领域的决策、管理、服务、结果信息。推行“阳光政务”,让权力在法治轨道和公众监督下运行,以公开透明倒逼政务诚信。
第三,以数据强治理,构建智慧协同的信用监管。依托国家政务服务平台和大数据体系,深入推进政务数据归集共享和有序开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贯穿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连接“放管服”各环节的新型监管机制。利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提升信用风险预警和精准监管能力,实现“管得好”基础上的“放得活”。
第四,以协同增合力,健全失信惩戒与权益保护机制。完善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的政务失信记录、通报、预警和惩戒机制,探索将政务失信信息依法依规纳入相关考核评价体系。同时,建立健全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和受损主体权益补偿、救济机制,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第五,以文化育自觉,涵养守信践诺的政务生态。将诚信教育纳入公务员培训和考核内容,强化公职人员的契约精神、法治意识和守信观念。选树宣传政务诚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营造“政务失信可耻、守信光荣”的浓厚氛围,使诚实守信内化为政府机关的自觉行动。
政务诚信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研究机构、广大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信用工作委员会愿与在座各位及社会各界一道,持续深入研究,积极建言献策,加强协同合作,共同为“十五五”时期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贡献智慧和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