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知识
要建立健全社会信用...
诚信,让制度和行为...
诚信对企业的重要性...
诚信缺失成为中小企...
从品牌的兴亡看诚信...
对信用一般性意义的...
企业诚信考量社会责...
信用管理
国际信用管理的实践...
企业家如何坚持诚信...
企业信用管理制度包...
完善企业信用管理的...
信用管理定义、意义...
信用管理与信用服务...
重要文件及党和国家...
典型案例
宝钢不折不扣讲诚信...
诚信打造医药企业旗...
诚信生存之本 创新...
诚信树人品 创新出...
坚持以人为本 诚信...
借诚信之风扬力量之...
北仑:进出口企业“...
凝聚行业力量 共建信用生态
凝聚行业力量 共建信用生态
——发挥商协会作用 赋能高质量发展
中国企业改革与发展研究会研究员、信用工作委员会执行主任委员兼秘书长 刘栋栋
一、深刻领会新时代信用建设的战略方位与历史使命
当前,中国经济迈向高质量发展新阶段,对市场经济的运行效率、治理体系和价值内涵提出了更高要求。信用,作为市场经济的基础支撑、社会治理的有效工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其地位和作用从未像今天这样凸显。
2025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健全社会信用体系的意见》,是指导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用体系建设的纲领性文件,就构建覆盖各类主体、贯穿各个环节的社会信用体系提出了系统性的顶层设计和具体部署。这标志着我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进入了系统集成、协同高效的新阶段。
社会组织,特别是各类商会、行业协会,生于市场、贴近企业、连接政府,是企业信用体系建设中不可替代的“关键纽带”和“重要推手”,具有组织优势、专业优势与信息优势,理应在信用建设中扮演更为主动、关键的角色。
二、精准把脉商协会在信用体系建设中的独特功能与核心优势
商协会扎根于行业,服务于企业,其在信用体系建设中具有天然的优势和独特的功能。
首先,商协会是行业信用文化的“培育者”。文化是行为的深层指引。商协会通过制定行规行约、发布诚信倡议、宣传守信典型、曝光失信案例等方式,能够在行业内营造出“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浓厚氛围,潜移默化地引导会员企业将诚信内化为价值追求,外化为自觉行动,从而构筑起信用建设的文化根基。
其次,商协会是行业信用标准的“制定者”。相较于普适性的国家信用标准,行业性的信用评价标准往往更具针对性、专业性和可操作性。商协会可以牵头组织业内专家、龙头企业,共同研究制定符合本行业特点的信用评价指标、模型和规范,推动形成行业公认的信用基准,并通过培训、评价等方式在会员中推广普及,提升整个行业的信用管理规范化水平。
再次,商协会是行业信用信息的“整合者”。单个企业的信用信息是孤立的,而汇集起来的行业信用信息则能产生巨大的协同价值。商协会可以建立行业信用信息平台,归集会员企业在市场监管、税务、海关、司法、金融等领域的公共信用信息,以及合同履约、产品质量、客户评价等市场信用信息,形成行业信用档案。这不仅有助于会员企业之间降低交易成本、防范合作风险,更能为政府实施精准监管、分类施策提供有力的数据支撑。
最后,商协会是信用服务需求的“供给者”。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信用修复、信用调解、信用融资、品牌信誉提升等多方面的需求。商协会可以整合专业信用服务机构资源,或自行开发提供诸如信用培训、信用诊断、信用维权、信用修复指导等多元化、精准化的服务,切实帮助企业解决在信用领域遇到的“急难愁盼”问题,赋能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三、对商协会深化信用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面向未来,推动商协会信用工作迈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结合政策要求与实践趋势,建议做好以下四方面工作。
第一,在“立信于规”上再下功夫,强化信用自律与标准引领。打铁还需自身硬。各商协会应率先垂范,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机制,完善法人治理结构,确保自身运作的公开、透明、诚信。同时,要积极推动将信用要求纳入章程、行业规范和质量标准,引导会员企业广泛开展信用承诺,公示信用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要勇于探索制定高于国家通用要求的信用标准,树立本行业诚信经营的“标杆”和“尺子”,引领行业信用水平整体跃升。
第二,在“聚信于数”上再求突破,推动信息共享与数据赋能。数据是信用建设的基础资源。商协会应积极拥抱数字化浪潮,在符合法律法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着力建设行业信用信息服务平台。要主动寻求与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等国家级平台的对接联通,打破“信息孤岛”,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行业的信用信息互联互通。要善于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对信用数据进行深度挖掘和智能分析,为行业风险预警、企业信用画像、政府决策参考提供更有价值的洞察。
第三,在“用信于实”上再拓新路,深化信用服务与价值创造。信用建设的生命力在于应用。商协会应紧紧围绕会员企业的实际需求,不断拓展信用服务的广度和深度。可以开展信用企业评价和推介活动,提升守信企业的市场声誉和竞争力;可以探索与金融机构合作,开发基于信用评价结果的“信易贷”产品,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可以建立信用纠纷调解机制,为企业提供高效、低成本的维权渠道。要让会员企业真切地感受到,守信不仅能带来声誉,更能创造实实在在的经济价值。
第四,在“协信于治”上再聚合力,促进协同共治与生态共建。信用建设非一日之功,亦非一己之力可成。商协会应主动融入“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的大局,积极参与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要加强与政府部门沟通协作,在行业准入、政策扶持、评优评先等方面提供信用参考,配合实施联合激励与惩戒。要加强与其他商协会、信用服务机构、科研院所的横向交流与合作,共享经验,共克难题。要引导会员企业加强内部信用管理,形成企业内控、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四位一体”的信用共治生态圈。
“道阻且长,行则将至”。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系统工程,商协会在其中扮演的角色至关重要,前景广阔,大有可为。让我们进一步凝聚智慧、深化合作、携手并进,共同推动商协会信用工作开创新局面、实现新跨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