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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赋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地方实践经验


信用商务网【官方网站】 · http://www.ccbn.org.cn     发布时间:2026/6/4

    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背景下,信用体系建设逐渐成为提升公共服务效能和优化营商环境的关键抓手。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强调,要推动社会信用体系与经济社会发展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用体系的完善和推广更是必不可少,既是破解欠薪治理难题、提升管理精细化水平的有效举措,也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营造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保障。近年来,大连市、兰州市、锡林郭勒盟等地积极探索“信用+人社”融合发展新模式,从制度构建、监管创新到服务升级,形成了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成果。

    一、辽宁省大连市:信用闭环管理赋能人社领域高质量发展

    大连市积极推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信用体系建设,以弘扬诚信文化为主线,以创新信用监管服务模式为重点,以建立全闭环信用管理体系为关键,为城市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信动能”。

    (一)深化信用承诺应用,完善信用评价制度

    一是推行多层级信用承诺制度。在职称评审工作中,实行个人申报、单位推荐和专家评审“三承诺”制度,由申报人员和用人单位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作出书面承诺,评委对履行评审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作出书面承诺。在人才项目申报中,实行申请人、用人单位“双承诺”制度,即人才本人承诺申报信息、材料真实准确,若填报失实或违反有关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用人单位承诺审查申请人申报信息真实有效,按规定落实人才政策待遇,若违反有关规定,愿承担相应责任。在选派高技能人才赴国内外进修培训申报工作中,开展事项告知承诺制,并在“信用中国(辽宁大连)”网站查询申报人及其所在单位是否存在失信被执行行为。

    二是开展全覆盖诚信等级评价工作。依据《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等规定,对行政区域内各类型企业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实施全覆盖、标准化、公益性的劳动保障诚信等级综合评价,评价结果纳入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至少保留3年。

    三是实施多元化守信激励举措。对诚信A级企业给予媒体公示、发放诚信牌匾及法人证书、推荐评优、减免次年检查频次、联合优先信贷支持等多项激励。

    (二)开展分级分类监管,优化行政资源分配

    一是建立分类分级执法标准。出台《大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分类分级行政执法检查办法》,按照执法事项的违法案件态势分类,对执法对象进行分级管理,为诚信企业打造宽松的监管环境,对违法失信、高风险企业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依法依规严管惩戒。

    二是创新信用监管方式。创新运用“信用+说理式宣教+轻罚免罚制”执法模式,对主动改正、遵法守信者依法依规给予轻罚、免罚处理。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违法失信行为,将用人单位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负有直接责任的有关人员纳入失信名单,并在“信用中国(大连)”网站进行公示,各相关部门联合惩戒,切实达到“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效果。

    (三)搭建协同监管平台,健全治理欠薪机制

    一是搭建政企银协同信息化平台。采取“政府+银行”合作模式,联合18家银行建成“大连市根治欠薪一体化平台”2.0版,覆盖政府端监管预警、企业端用工管理、农民工端权益保障三大场景。

    二是集成全流程欠薪治理功能。平台涵盖实名制管理、风险预警、工资监控、欠薪线索处理、执法办案、失信名单管理等90余项功能,实现多层级、多部门、多场景“三位一体”管理。

    三是推动欠薪治理模式转型。依托平台实现工程建设领域欠薪治理全流程线上化,推动治理模式从“拉网排查”向“精准治理”转变,提升欠薪治理效能。

    二、甘肃省兰州市:“三个强化”推动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提质增效

    兰州市人社局持续完善人社领域社会信用体系各项举措,将就业服务、社会保险及劳动保障监察执法等工作全部纳入诚信建设范畴,通过建设高水平社会信用体系赋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强化守信激励,提升人力资源服务水平

    一是加大诚信宣传引导。积极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行业诚信宣传活动,引导机构主动作出承诺,要求机构自觉遵守法律法规,树立诚信意识,规范服务行为,接受社会监督;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进行年报、年审时,秉承“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将信用记录查询前置,并对其进行公示,全面发挥信用基础支撑功能,优化提升人力资源市场营商环境。

    二是拓展守信激励场景。对于信用等级高的守信主体,在依法依规的基础上,开辟就业创业业务经办“绿色通道”、享受容缺受理,优先提供公共就业服务,优先组织参加本地及异地、线上及线下多渠道的招聘活动,将求职招聘信息位置进行前置,优先对接提供创业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帮扶,开展一对一用工指导、免费提供创业指导、创业大赛推介、创业典型宣传等服务。

    (二)强化诚信治理,健全社会保险管理体系

    一是强化诚信专项整治。开展社会保险领域诚信突出问题整治,着力整治职业技能培训方面骗取职业技能培训补贴资金、处理拖欠农民工工资不及时不到位、违规发放就业补贴资金、违规骗保各类社会保障资金等问题;主动公布社会保险基金监督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鼓励社会公众举报社会保险领域违法违规问题,维护社会保险基金安全。

    二是严格开展前置审查。发放失业保险稳岗返还资金时坚决做到“逢办必查”,运用大数据进行比对,将信用状况与补助资金发放相挂钩,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益,为1.11万户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1.2亿元。

    (三)强化联合惩戒,优化劳动用工信用环境

    一是加强诚信等级评价。按照《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等规定,2025年度评出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A级102户、B级157户、C级78户。被评为A级的企业,除投诉举报外,当年原则上不进行日常巡查;对被评为B级的企业,适当增加日常巡查频次;对被评为C级的企业,列入劳动保障监察重点对象。

    二是完善信用推送机制。企业信用信息按规定向市场监管、金融、住房和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推送,将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及其社会公布情况记入用人单位劳动保障守法诚信档案,对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的企业信息推送“信用中国(甘肃兰州)”网站、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实行联合惩戒。

    三、内蒙古自治区锡林郭勒盟:以三类档案+联合监管打造诚信人社建设“金名片”

    锡林郭勒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诚信建设工程”部署要求,系统构建“三类档案、联合监管”为核心的人社诚信体系,推动诚信建设全面落地。

    (一)建立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档案

    围绕履职尽责和社会生活两大维度,全面建立涵盖13项信息的事业单位人员诚信档案,实行个人报、单位审、主管部门核的三级管理机制,实现纸质和电子双轨运行,按年更新在编人员诚信档案,实行诚信信息动态更新,为干部管理监督提供有力支撑。2025年,开展全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和机关参公事业单位工勤人员信用记录核查工作近4万人次。同时,指导盟直主管部门开展事业单位拟聘科级干部信用核查。

    (二)建立公开招聘违纪违规档案

    紧盯事业单位招聘考试、体检、考察等关键环节,分类建立应聘者与工作人员违纪违规档案,严肃处理违规行为并全程记录,强化面试考官管理,对失信者“一撤一通报一建档”,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公平公正。2025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对进入面试环节人员开展信用核查共6675人次。

    (三)建立职称评审失信档案

    聚焦参评人员、评审专家、职称评审相关工作人员三类主体,加强失信违规行为信息归集报送工作,对弄虚作假申报人员撤销职称并纳入诚信档案库和“内蒙古自治区职称评审管理系统”;对审核不严或协助作弊人员严肃追责;对违规专家取消资格、通报建档并依法惩处,营造风清气正评审环境。2025年累计开展各类职称评审3千余人次,及时跟进诚信监管。

    (四)完善部门联动监管体系

    人社部门联合发改、财政、住建等多部门,多措并举推进劳动用工诚信建设,加强欠薪失信行为名单的认定、列入、公开和推送工作,严格约束恶意欠薪行为。协同发改、财政、住建等部门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实施惩戒措施。实施企业劳动保障诚信分类监管,2025年以来,未出现需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

    四、启示与建议

    基于三地实践经验,结合当前人社领域信用建设存在的信用信息共享不充分、失信惩戒力度不均衡、数字化信用档案不完善等问题,建议各地人社部门立足自身职能,聚焦重点领域、破解突出难题,推动信用建设再上新台阶,进一步发挥信用在保障民生、规范市场、提升效能中的重要作用。

    (一)深化制度建设,健全全链条信用管理体系

    将信用承诺嵌入就业创业、社会保险、人事人才、劳动保障等各类业务流程,推行“全流程承诺”机制,强化承诺履约监管。建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结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建立企业信用状况综合评价体系的实施方案》,修订《企业劳动保障守法诚信等级评价办法》(人社部规〔2016〕1号),制定本行业全国统一的评价规则,包括评价指标、评价方法、评价流程、等级分类、结果应用等。增设人力资源市场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明确列入标准、认定流程、惩戒措施和退出机制。对严重拖欠农民工工资、骗取社保基金、违规开展人力资源服务、虚假申报人才项目等失信行为,依法依规纳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建立健全信用修复制度,明确信用修复的条件、流程、时限,为轻微失信主体提供信用修复渠道。

    (二)强化科技赋能,推进数字化信用档案建设

    整合现有业务系统资源,搭建统一的人社领域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整合信用承诺、信用评价、失信行为、奖惩记录、信用修复等各类信息,实现信用信息“一次采集、多方复用、全程可查”。聚焦企业、个人、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培训机构等各类主体,建立健全数字化信用档案,明确档案归集范围、更新频率、管理标准。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技术,在社保待遇申领、稳岗返还发放等工作中,开展前置审查,防范骗取补贴、违规领待等行为;对企业欠薪、违规用工等风险进行精准预判,推动监管从“拉网排查”向“精准治理”转型;在政务服务中,运用信用数据推行“免申即享”“无感智办”,提升服务便捷度。

    (三)健全共享机制,强化跨部门协同联动监管

    打破部门信息壁垒,推动人社领域信用信息与市场监管、金融、住建、民政、法院等部门的信用信息共享互通,明确共享范围、共享方式、使用规范,实现“一处采集、多方共享、协同应用”。联合相关部门出台跨部门联合奖惩实施细则,明确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具体措施,形成协同联动的奖惩格局。对守信企业和个人,在招投标、信贷支持、评优评先、政务服务绿色通道等方面给予优先支持;对严重失信主体,联合相关部门采取限制市场准入、限制融资信贷、限制评优评先、曝光公示等惩戒措施,强化信用约束的刚性。

    (四)聚焦重点领域,拓展“信易+”应用场景

    在人力资源服务、职业培训、职业技能评价等领域,对信用等级高的服务机构、培训机构,优先推荐参与政府购买服务、补贴性培训项目,优先授予示范称号;对信用良好的个人,优先提供就业推荐、技能培训、创业扶持等服务,提升守信主体的获得感。在社保参保、待遇申领、基金监管等方面,对信用良好的企业,简化社保缴费申报流程、减免核查频次;对信用良好的个人,优化社保待遇申领流程,推行容缺受理、快速办结。

    (五)加强宣传引导,营造诚信人社良好氛围

    通过官网、公众号、线下窗口、媒体报道等多种渠道,宣传人社领域信用政策、诚信典型、失信案例,普及信用知识,引导企业、个人、服务机构树立诚信意识,自觉履行信用义务。重点宣传诚信企业、守信个人的先进事迹,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曝光严重失信案例,强化警示教育,形成“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导向。同时,加强对人社系统工作人员的信用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信用管理能力和业务水平,确保信用政策落地见效。

    来源:国信高端智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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