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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务双向发力构建个税诚信生态
眼下,2025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正在进行,天津市税务部门提醒纳税人务必准确申报,6月30日法定汇算期结束后,税务部门将依法开展失信信息认定、信息共享和典型案例曝光等工作。作为全国首个省级层面自然人税收诚信体系建设示范区,天津已构建起“守信者畅行、失信者受限、纠偏者可期”的信用治理闭环。
自2023年6月在全国率先启动自然人税收诚信体系建设以来,天津市税务、发改、财政等六部门联动打造“信用画像—联合奖惩—修复重生”的全链条治理模式。纳税人在个税申报、专项附加扣除、税收优惠享受、信用承诺等个人所得税涉税事项中存在的守信或失信行为,均被转化为信用数据,同步至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成为“海河分”信用评价体系的核心指标。这套信用评价机制,让诚信纳税人的信用资产可量化、可变现——市场主体可以根据信用主体的信用状况,对守信主体采取优惠便利、增加交易机会等降低市场交易成本的激励措施,真正实现“信用有价”。反之,对于失信主体,将被依法实施惩戒措施。去年,就有3人被列为天津市个人所得税诚信体系失信人员,经税务部门政策宣讲,他们均进行了申报,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及滞纳金。
惩戒并非终点,纳税人可以进行信用修复。天津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处相关负责人介绍,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的,可以主动做出信用承诺,参与信用知识学习、税收公益活动或信用体系建设公益活动。对完成信用修复的纳税人,税务部门按照规定修复其有关信息。对因政策理解偏差或办税系统操作失误导致轻微失信,且能够按照规定履行涉税义务的纳税人,税务部门将简化修复程序,及时对其纳税信息进行修复。
市税务局方面解释,纳税人每一次申报行为都生成其“信用存折”。守信者将积累为终身受用的信用财富,也让潜在失信者形成“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心理预期,推动税收治理从“以罚代管”向“信用引导”的深层次变革。
来源:中国政府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