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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操探究:深度剖析经营异常信息与经营异常名录的关联
在企业信用管理领域,标记经营异常信息和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是两个关键概念,它们之间既存在紧密联系,又有着明确的区别。本文将通过一个实际案例,深入分析这对概念的关系,并探讨各查询平台显示差异的原因。
案例引入:信息差异引争议
近期,有机构对粤信服平台提供的企业经营状态信息提出质疑。该机构指出,某企业存在未移出的“经营异常信息”,因而认为企业的经营状态应为异常。然而,粤信服平台显示该企业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图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显示
为核实情况,我们首先查询了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发现该企业确实存在一条未移出的经营异常信息。而在信用广东平台,企业信用档案显示经营状态正常,经营异常信息为0。
图 信用广东查询显示未列入经营异常
平台对比:结果为何不一致
进一步查询其他主流互联网平台,我们发现平台对企业的判定也存在差异。平台1和平台2都以显著方式提示该企业经营异常;而平台3虽未显著提示经营异常,但在经营风险栏提及企业有一条经营异常信息,需用户自行判断是否被纳入异常名录。
这种差异背后,是各平台在数据来源、更新频率、展示逻辑以及算法等方面的差异。不同平台可能从不同渠道获取数据,更新时间也不统一。有些平台可能未及时获取到企业移出异常名录的最新信息,或者对信息的处理和展示标准不同,导致同一企业的经营状态在不同平台呈现出不同结果。
法规依据:明确判定标准
针对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我国有严格的法规依据。2014年8月19日,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令第68号公布《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暂行办法》。2025年3月18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01号将其修改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管理办法》,对名录的列入和移出作出了详细规定。
依据法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建立了规范的经营异常名录管理机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查询服务,我们发现之前案例中的企业实际上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而那些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查询界面会以红色背景显著提示“该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点击查看详情”。
这表明,判断企业是否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应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公示数据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经营异常名录查询结果为准,而不是仅依据“经营异常信息”是否有恢复正常记载状态记录来判断。
图 经营异常名录查询入口
图 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显著提醒
深度剖析:信息未移出却未列入名单的原因
回到最初案例,企业存在未移出的经营异常信息,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种情况在实务操作中可能存在以下特殊原因:
数据同步延迟:政府部门内部系统众多,在信息传递和同步过程中可能存在延迟。企业虽已满足恢复正常记载状态的条件,但由于数据未及时更新同步到所有相关平台,导致部分平台仍显示未移出状态,而实际上企业当前并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信息录入错误或修正:在数据录入或处理过程中,可能存在人为失误或系统错误,导致经营异常信息未被正确移除或更新。后续经过修正后,企业实际已恢复正常,但部分平台尚未获取到最新的修正信息。
特殊情况处理:企业可能因特殊情况,经过相关部门审核认定,虽然存在未移出的异常信息,但综合考虑其整改情况、行业影响等因素,未将其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总结与建议
在实际的企业信用管理中,面对不同平台对企业经营状态的差异显示,我们应以权威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为准。企业和相关机构在查询企业信用信息时,需关注数据的时效性和准确性,及时与相关部门沟通核实,避免因信息误解而做出错误决策。同时,也希望各查询平台进一步优化数据更新和展示机制,减少信息差异,为企业和社会公众提供更准确、更可靠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来源:粤财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