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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能濮阳公司:以信为本 行稳致远


信用商务网【官方网站】 · http://www.ccbn.org.cn     发布时间:2025/10/11

    一、企业概况

    国能濮阳热电有限公司(简称“国能濮阳公司”)成立于2003年,总投资18亿元,注册资本为9.3583亿元,由国家能源集团河南电力有限公司独资,持股比例100%,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投资有限公司,是一家从事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煤炭及制品销售;供冷服务;固体废物处理、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推广的中央企业。公司设置综合管理部、党建工作部、计划经营部、供热管理部、运行部、新能源管理部等13个部门,控股四级单位—濮阳国泰电力热力有限公司。

    国能濮阳公司一期工程2×210MW热电机组,于2006年实现“双投”,二期工程1×50MW背压机组,于2022年实现“双投”。2012年对#2机组实施国内首台210MW高背压机组改造,机组供电标准煤耗连续5年保持集团公司同类型机组领先。公司先后9次荣获综合考评A级企业、集团公司“先进基层党组织”、“先进单位”、“先进党委”、“河南省五四红旗团委”、“安全生产先进单位”、“财务管理先进单位”、“燃料管理先进单位”、“青年文明号”等多项荣誉。

    二、案例背景

    国能濮阳公司始终重视诚信建设,推崇诚信守法,持续宣贯诚信文化理念,不断强化诚信经营各项措施,坚持全员参与,树立全员诚信观,构建诚信生态环境,防控信用风险,努力构建与标杆引领、持续盈利能源企业相匹配的信用体系,坚定不移打造诚信企业。

    三、主要举措

    坚持以学习固诚信。国能濮阳公司将诚信建设工作作为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融入企业文化,以树立诚信文化理念、弘扬诚信传统美德为内在要求,以守信激励和失信约束为奖惩机制,全年不间断认真组织公司全体员工学习有关诚信体系建设的政策文件,特别是加强对《关于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促进形成新发展格局的意见》《关于规范招标投标领域信用评价应用的通知》《关于推动商务信用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等的宣贯,持之以恒努力在全公司倡导和培养诚实守信价值取向和行为规范,致力于打造诚信企业,

    坚持以守法固诚信。将诚信企业建设与法治合规企业建设相结合,不断加强法治企业建设,提高公司全员依法经营、诚信经营的意识和能力。通过在公司内部选聘领导人员担任总法律顾问,提高内部管控力度;通过在公司外部聘用专业法律服务机构作为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作为外脑为公司依法经营、避免法律风险提供智力支持和外部保障,内外结合充分完善公司的法律管控体系。

    坚持以制度固诚信。国能濮阳公司一直坚持密切跟踪国家关于诚信建设的各项政策要求,定期修订、动态更新公司相关制度,将最新、最严、最细的要求融入制度之中,不断夯实公司信用体系建设的制度基础。

    坚持以融合固诚信。扎实推进诚信理念、诚信制度与公司生产经营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根据安全环保、工程建设、采购管理、财税金融、劳动用工等业务领域安排专人负责,一体化推进。在公司生产经营、交易流通、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采购、财务金融、电子商务等领域与相关的组织和执业(从业)人员以及公司外部利益相关方的经营活动中不断提高公司、全体员工及外部利益相关方的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为加快形成社会信用体系、实现高质量发展贡献自身力量。

    四、实施效果

    (一)诚信赢诉讼

    2005年1月,国能濮阳公司与铁岭阀门(集团)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铁岭阀门公司)签订了《国电濮阳热电有限公司2*200MW供热机组扩建工程电动三偏心金属蝶阀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约定支付方式为:合同签订并生效后15天内卖方提供履约保证金保函和合同总价金额10%的财务收据给买方,经审核无误后,买方在30天内向卖方支付10%合同总价的预付款额;设备到货后,买方在收到相关文件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支付设备合同价格的70%,机组完成试运行后,卖方提供合同总价100%的增值税发票,经审核无误后30天内,买方支付合同价格的10%给卖方;剩余合同价格的10%,在合同设备质保期满签署最终验收书和卖方提供合同总价金额10%的财务收据给买方后,买方在60日内支付10%给卖方。2009年5月28日国能濮阳公司向铁岭阀门公司发送传真,告知其四台电动蝶阀经检修,其中三台密封效果有所改善,但密封面仍存在长500mm间隙,经打压试验仍无法满足公司系统隔离要求,另一台密封效果经检修后无明显改观,要求其于6月3日前结束检修工作并达到水压试验合格标准,如逾期未完成检修工作,将扣除剩余4万元保证金。此过程中,国能濮阳公司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基于诚实信用原则全面履行自身义务、正当行使自身权利。

    2023年2月,铁岭阀门公司向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判令:被告国能濮阳公司支付原告货款40000元;请求被告承担延滞付款的双倍同期银行利息(利息自2009年5月25日按照同期贷款利率两倍计算利息损失)等。

    2023年6月17日,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原告铁岭阀门(集团)制造有限公司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0元由原告铁岭阀门(集团)制造有限公司承担。

    2023年6月25日,铁岭阀门公司向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请求依法撤销原审判决,重新审理,做出改判或发回重审;本案所涉的两审诉讼费等一切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2023年8月16日,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二审案件受理费800元由铁岭阀门(集团)制造有限公司承担。

    (二)诚信保民生

    国能濮阳公司为濮阳市民用采暖的主要热源企业之一,一直秉承国家能源集团“绿色发展、追求卓越”的企业核心价值观,负责任、讲诚信,秉承“实干、奉献、创新、争先”的企业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满足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为奋斗目标,践行“为社会赋能,为经济助力”的宗旨,积极履行经济、政治、社会责任,致力于人人享有可持续能源,助力利益相关方创享美好生活。

    冬季供暖涉及千家万户,是关系老百姓生活和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工作,在罕见的极寒天气中更是如此。在保暖保供的关键时期,濮阳市另一主要热源企业因极寒天气等情况,其机组多次出现故障导致停机,一时间民生供热出现巨大缺口,人民群众的温暖生活受到严重威胁。民生就是命令,保供就是号角。国能濮阳公司接到濮阳市热力公司通知后,紧急部署相关工作,在原有应急预案的基础上,进一步贯彻落实低温雨雪冷冻灾害应对相关措施,生产管理人员24小时轮班值守,随时应对处理突发情况;燃料采购人员积极调配优质煤源;维护人员增加检查频次,保证设备运行可靠;运行人员加强设备巡检,认真监盘,精心调整,全公司持续发挥不怕苦、能战斗的精神,顶得住压力、扛得住责任、带得起负荷,努力克服寒冬降雪天气对公司机组设备运行造成的各种不利影响,确保机组设备在极寒天气中顶得上、稳得住,安全、环保、稳定运行,圆满完成紧急增加110万平方米供热面积的任务,全力保障了濮阳市居民冬季用暖,进一步巩固了自身作为人民群众最信赖、最能依靠的能源企业的形象,极大提升了国能品牌知名度和公信力,

    五、经验启示

    诚信原则是民商事活动的基本准则,也是民事诉讼活动应当遵循的基本准则。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时,无论是行使民事权利、履行民事义务,还是承担民事责任都应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疾风知劲草,烈火见真金”,铁岭阀门公司提起的一审、上诉相继败诉正是证明了这一点。其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质量合格的阀门,已是不诚信的行为,接连提起诉讼更是违反诚信原则且滥用权利。

    诚实守信,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是企业安身立命的根本准则,是市场经济的坚实基础、社会良序的运转基石,更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一家优秀的企业必定是一家不断推进诚信建设、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企业。


案例创造单位:国能濮阳热电有限公司
案例创造者:王瑾、温志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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