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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基于“四位一体”协同机制下的诚信体系构建与实施
一、企业概况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成立于2015年4月,是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直属供电企业,主要负责内蒙古电网东部区域500千伏电网运维管理和规划建设等工作。目前运维全盟500千伏变电站6座,变电容量9900兆伏安;输电线路16条,全长2010公里。现设职能部门15个,本部内设机构1个,生产单位5个,其他机构3个。
公司紧紧围绕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世界一流现代化能源服务企业目标,立足“责任蒙电、绿色蒙电、数字蒙电、开放蒙电”战略定位,坚持“团结奋进、创新超越”工作理念,以“夯实基础、健全制度、完善职能、规范管理”为主线,加强“基层、基础、基本功”管理,狠抓制度建设和队伍建设,确保电网安全和队伍稳定。秉承“诚信至善,厚德行远”的企业精神,坚持以诚信理念为引源,完善企业信用全过程管理,促进诚信意识在企业内部落地生根,打造良好诚信企业形象。
二、案例背景
企业诚信作为社会信用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深化企业改革、提升企业治理水平、加快企业现代化高质量建设具有重要意义。企业信用管理是企业经营的必要保障,也是防范、控制和转移信用风险,保障企业质量的制度安排。公司扎实推进信用理念、信用制度、信用手段与公司治理体系各方面各环节深度融合,不断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健全信用管理制度,依法合规经营,始终将诚信建设贯彻到企业基础管理中、融合到监督检查中、落实到合同履约合规管理中、内化于经营管理中,构建形成以诚信企业建设为主线的“四位一体”协同机制,有效控制信用风险,提高企业效能获得高质量发展。
三、主要举措
(一)强化组织领导,构建诚信管理工作体系
公司认真贯彻落实国家信用体系建设有关要求和电力行业信用工作部署要求,本着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的管理理念,有效将诚信管理有效融入各职能领域的管理链条和工作流程中,与“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合规内控、财务经营”协同管控,构建形成以诚信企业建设为主线的“四位一体”协同机制。
一是建立完善信用管理体系。制定《信用信息管理标准》,明确各层级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人及对接人,完善信用管理人员体系架构。充分发挥“审计监督、纪检监察、合规内控、财务经营”协同管理治理,持续强化内部控制管理,有效确保各项工作开展依法合规,从源头上强化信用管理。完善信用信息管理机制,建立“统一采集、统一报送、统一发布”的工作机制,强化信用信息归集,及时掌握存在的各类信用记录,做到信用信息常态监测。
二是常态化开展企业信用修复。持续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及时关注相关平台、网站中的守信记录、失信记录、重点关注名单、黑名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开展信用修复工作,纠正失信行为,退出重点关注名单或黑名单,全力消除不良社会影响。
三是建立企业信用风险点台账。重点关注不良信用记录较多的重点区域,切实正视安全生产、工程方面可能存在的问题和隐患,积极落实责任,动态更新完善《信用风险点防范台账》。
四是梳理重点领域信用管理标准。梳理完善在合同管理、采购管理、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基建工程承包商资信月度考核管理等重点工作领域和环节中的信用相关标准,全方位实时监督,打造公平、公正、公开的诚信企业。
五是构建诚信企业氛围。广泛征集信用典型案例,多渠道开展宣传工作,组织职工积极参与“信用电力”等知识竞赛,普及信用文化知识。结合企业实际,把信用理念、诚信意识贯彻到各职能领域的管理链条和工作流程中,营造诚信企业的工作氛围。
(二)构建多方联动审计监督机制,提升内部治理能力
一是规范审计制度建设。制定出台加强内部审计工作、有效利用内部审计和其他监督部门成果的统一性的制度或标准,通过制度约束推动所有监督部门能够共同理顺内部审计管理体制,形成规范化的内部审计和其他监督部门成果共享、风险共防机制。
二是统筹整合审计资源。建立健全审计与组织人事、纪检监察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工作协调机制,日常监督工作过程中,对涉及到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双方及时通报相关工作情况,实现监督情况信息共享。个别重大审计项目,让其他监督部门人员作为审计组补充成员参与审计工作,实现监督资源共享和监督手段互补,降低监督成本,减少或避免重复监督,实现全覆盖、全方位、全过程监督。
三是提升审计持续监控质量。建立健全整改跟踪检查机制,建立尚未整改的问题清单,实行整改销号制度,把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作为审计部门的日常督办事项。加强审计整改督促,定期对前期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工作,定期对前期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工作,将整改不到位的严重问题移交纪检监察部门问责,从而深化审计整改在更高的层面上实现 “审计体检”。
(三)建立健全“大监督”体系,强化廉政风险管控能力
一是建立“大监督”联动协同机制。制定《监督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监督检查一览表》以及三本台账,对全年监督内容实行清单管理,台账管理,实行两级纪检监察机构联动监督,构建全面覆盖所属单位、上下联动、紧密联系的监督体系,充分发挥“监督的再监督”作用。
二是构建“大监督”分级落实责任工作机制。按照管理权限和“谁管理、谁负责、谁监督”的原则,牢固树立管理与监督并重思想,不断细化完善监督职责和责任分工,构建党内监督、职能监督、群众监督和专项监督等四类监督,形成“党政统一领导、部门紧密协同、分级落实责任、员工广泛参与”的“大监督”工作体系,实现齐抓共管,提高监督质量和效果。
三是构建“大监督”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按照“业务谁主管、监督谁负责”的原则,组织公司各单位、各部门梳理完善内部管理体系,注重责任、问题、实效、问责四个导向,形成以党政主要领导为“主攻手”、单位部门负责人为“传递手”、职工为“防御手”的权力运行风险防控网格化工作体系,编制《权力运行廉政风险点防控手册》,强化企业管理精细化。
(四)构建合规内控管理体系,提升企业依法治企水平
一是优化完善合规管理组织架构。梳理完善公司合规管理组织体系和工作职责,理顺公司治理机构、业务职能、找准合规、内控、风险之间的内在联系,修编《合规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管理机构职责、运行机制、考核评价、监督问责等内容,加强合规管理部门建设,配备与经营规模、业务范围、风险水平相适应的合规管理人才。
二是实施专业化合规管理。健全完善违规风险识别预警机制,加强合规管理审查,从源头防控经营风险。积极探索法治框架下合规、内控、风险管理协同运作的有效路径,编制重点岗位合规、内控职责清单,确保合规、内控职责到岗、到人。组织各职能部门梳理本部门合规、内控管理重点业务流程,确认管理流程中的合规、内控管理重点环节节点,制定合规、内控管理重点节点清单和合规、内控控制措施,加强合规、内控的协同运作。
三是强化合规内控风险联合审查。启动公司内部合规内控风险联合审查工作,编制内控管控手册,开展内部风险点自查评价,强化“三重一大”事项清单的工作事项以及公司规章制度制订工作事项风险管控,确保各项决策事项依法合规、规范开展。
(五)强化财务经营,防范化解重大信用风险
一是加大票据审核及日常会计核算监督工作力度,抓好资本性、成本性费用的合规性、及时性入账工作,严格执行各经费支出审批程序,杜绝财务会计信息虚假问题。
二是加强各类合同审核工作,防范税务、资金支付等经营风险。编制税务工作指导手册,全面梳理涉税风险点,加强税务政策宣贯,将税务管理要求与会计核算标准整合,有效降低涉税风险。定期开展税务自查工作,依法诚信纳税。
三是健全完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往来款项清理长效机制,协同物资、生产等部门,保障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及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担当国企责任。
四、实施效果
(一)信用管理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
通过开展“四位一体”协同机制下的诚信体系构建与实施,本着依法治企,诚信经营的管理理念,有效将信用理念、诚信意识贯彻落实到安全生产、经营管理、工程建设、物资管理各项管理业务中,将诚信体系建设与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挂钩,促使员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构建形成全员珍视信用、崇尚信用,促使诚信意识在员工思想中落地生根。
(二)公司依法治企水平不断提高
通过构建以诚信企业建设为主线的“四位一体”协同机制,建立风险防范和日常监督制度,确保诚信体系建设工作落实到位,强化了合规、内控、审计、纪检部门的监督职责,堵塞了管理漏洞,真正使制度成为了防控违规行为发生的“防火墙”,进一步将制度的指引作用落到了实处,全面提高了公司的法治化治理能力和水平,为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提供了良好的内部工作与对外服务保障。
(三)展现了诚信企业良好形象
通过持续强化信用管理工作,公司安全生产体系不断健全完善,未发生各类安全事件,保持了长周期安全生产周期记录;精益化管理水平不断提升,高质量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任务;企业影响力不断增强,公司先后荣获全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锡林郭勒盟文明单位等荣誉称号,1个集体被命名为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1人荣获自治区级“五一巾帼标兵”,多个集体、个人荣获盟“五四奖章”集体、“优秀共青团员”等荣誉称号,1人荣获年度企业诚信建设突出贡献人物。
五、经验启示
人而无信,不知其可;企业无信,难求发展。无论是对于个人、企业、社会、国家而言,遵守信用、建设信用体系都是十分必要的。通过完善信用管理制度,构建实施“四位一体”协同机制下的诚信体系,公司依法治企水平不断提高,取得了明显的正面成效,更是提升了公司在社会上的品牌形象,为公司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持。今后公司将持续深入开展信用体系建设,切实担负起国有企业在诚信体系建设过程中的责任,以诚信赋能企业行稳致远。
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锡林郭勒超高压供电分公司
张清泉、张天祥、刘思铭